摘要:本公告受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一期工程、东站城市广场工程10kV/0.4kV配电工程(GXZH2018-G2-012)答疑(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广场,采购业主: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P12页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送变电工程或大于500万元电力工程(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而招标文件P27类似项目为“单项工程造价大于10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类似项目以“单项工程造价大于10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为准。
问2: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和送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目前无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诚信库页面截图,请问该如何提供?
答2: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业绩、奖项不需要提供相关诚信库页面截图。
问3:招标文件造价信息为2018年第2期,而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造价信息为2018年第3期,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3:造价信息以2018年第3期为准。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