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征集2018年-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类机构项目补遗文件,所属区域:广西-梧州,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编号:FD(4)2018010G,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征集2018年-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类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FD(4)2018010G 】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征集2018年-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类机构项目【项目编号: FD(4)2018010G 】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或澄清: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原未约定,现明确为投标截止前。
2、评标办法中的“(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并且投标费率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评标费率为基准价”修改为“(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并且投标费率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投标费率为基准价”;“拟投入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同时有造价工程师证和职称证的,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不可重复计分。
3、投标人须知10.1.1商务标的组成中,“(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提供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单、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提供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单、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修改为“(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投标人须知18.1中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原件签到参加开标,并接受验证核对”修改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原件签到参加开标,并接受验证核对。
招标人: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