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户外LED拼接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蓬溪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采购业主: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5109212018000116,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拼接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1201800011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唐先生 | ||
代理机构地址 | 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242号(和谐家园二期)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5-543627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映月街19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182070830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5-543627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6 17: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11 17:30 |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拼接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户外LED拼接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总 则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增加“本项目核心产品为:LED室外屏。” 二、删除“第七章、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3项,实力和信誉4.LED产品生产厂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 ”, 三、调整“4 项目实施方案”分值,由6分变为8分。其中“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四、 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18年07月12日10:00。 招标文件中若涉及此项内容的作相同更改,其余不变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电视设备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