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吴忠[吴忠市]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说明[]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吴忠,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关于(EPC)总承包标段评标办法的名词解释及相关评分细则的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办法细则,商务评审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为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以上三人分别具备以上证件且有人工湿地EPC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其中业绩是指:承担过类似人工湿地业绩(不限定为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具有造价在4000万元或日处理20000m3/d及以上规模的类似业绩。
2.评标办法细则,商务评审 5工程获奖 “投标人近3年获得市厅级环境保护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工湿地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的环保示范工程奖项的”是指地市级人民政府、党委或厅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和人工湿地有关的奖项。
“投标人近3年获得国家级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奖项的(人工湿地)”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党委或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和人工湿地有关的奖项。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1)此补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杨瑞 联系人:宋少华、顾亭浅
电 话:18995382202 电话/传真:0951-5670355 13995209655
地 址:吴忠市开元大道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2号社会主义学院5楼
2018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