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青岛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乱贴乱画项目小广告清理第三包重新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青岛-黄岛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告,招标代理: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HDCG201800017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乱贴乱画项目(小广告清理) |
二、采购项目编号:HDCG2018000179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13日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8年9月3日 |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交货期“符合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草案)”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付款方式“符合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草案)”的规定。”;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业绩情况“12分2015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止,供应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含乱贴乱画清理项目但不包括未完成项目)。合同金额150万及以上的,每份得5分;合同金额小于150万元的,每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者缺一不可。需提供项目中标的查询网址,不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的查询网址查询不到的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企业荣誉“7分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承接的管理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国家级以下奖项的得3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不重复计分。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连续三年获副省级及以上城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4、第四章采购需求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投标单位须为本包安排30名常驻人员并合理分为不少于6片区包干,确定分片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落实责任,要求在人员配备方案中明确。开标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网上打印(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
变更为:1、“符合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草案)”的规定。”,“符合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草案)”的规定。”;2、“9分2015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止,供应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含乱贴乱画清理项目但不包括未完成项目)每有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9分。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3、“10分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承接的管理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国家级以下奖项的得3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一管理项目不重复计分。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连续三年获副省级及以上城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4、“★投标单位须为本包安排30名常驻人员并合理分为不少于6片区包干,确定分片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落实责任,要求在人员配备方案中明确(须附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人员工资情况相符。开标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网上打印(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117号(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人:李玮(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方式:58613876(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黄岛区县(区、市)月亮湾路街道(路、乡、镇)(原大连路)号(村)6-1号 |
联系人:王璇 |
联系方式:1866976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