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银川市林秀苑北沙窝林场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北侧规划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标段控制价通知单[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灵武,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林秀苑(北沙窝林场)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北侧规划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标段)
控制价通知单
招标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杨 联系电话:0951-4038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0951-4673333
一、
1、控制价为:贰仟壹佰叁拾捌万叁仟零贰元肆角陆分( ¥21383002.46元);
2、暂列金额:129376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120590元;均已含税;
3、控制价下限为(7%):贰仟零壹拾玖万伍仟壹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20195197.14元);
4、清单已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
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3日上午9:30.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一)商务标中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5%(含5%)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变更为: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四、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5分第2项.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4分。
变更为:应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宁建建发 [2014]27号)文件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本工程得1分。其余各岗人员:施工员(提供合格的上岗证)、具有专职的安全员(提供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资料员、实验员(取样员)、材料员配齐得3分,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