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
项目(一至二标段)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18年09月20日发布的项目编号Z320681180261(ZB076) 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至二标段)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中(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 9.中标单位必须配备15辆自卸式0.5吨电瓶三轮车。”
现修改为: 9. 一标段中标单位必须配备15辆自卸式0.5吨电瓶三轮车。二标段中标单位必须配备一搜铁壳50匹柴油机割草船及相关吊运工具及15辆自卸式0.5吨电瓶三轮车。
二、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补充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