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监狱戒毒系统援疆警察警服采购澄清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招标编号:GXZC2018-J1-19869-GXYL,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监狱戒毒系统援疆警察警服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8-J1-19869-GXYL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58492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19日
澄清日期:2018年9月21日
澄清事项: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13)项由原“供应商必须具备战训多功能棉服生产资格,…”,更改为“供应商必须具备多功能服生产资格,…”。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其他要求第1项由原“供应商必须是司法部或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并具备战训多功能棉服生产资格,…”更改为“供应商必须是司法部或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并具备多功能服生产资格,…”。
三、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其他要求第1项由原“…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上技术标准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战训多功能棉服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于开标当天提供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更改为“…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上技术标准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战训多功能棉服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本项目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2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现更改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
五、本项目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改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六、本项目原谈判保证金“2018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现更改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玫、黄及红
电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传真: 0771-2808596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