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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LDZX-GC-2018-098)更正公告
2018-10-09 18:06:2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8.10.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LDZX-GC-2018-098,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 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LDZX-GC-2018-098)更正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 委托,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LDZX-GC-2018-098
3.首次公告日期:2018-10-0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更正事项一: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筑[2018]474号规定,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备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本项目应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一名,并提供相关证件,责任工程师应为投标企业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同时责任工程师应无在施项目;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者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2018年至今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备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本项目应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一名,并提供相关证件,责任工程师应为投标企业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同时责任工程师应无在施项目;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者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2018年至今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8-10-15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10-22 14:00
4.开标时间: 2018-10-22 14:0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凯
2.联系电话:022-68165883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
3.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28942558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侯台集团经贸中心2门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16588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93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ongdezixun@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杨成庄分理处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75501040002005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 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LDZX-GC-2018-098)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静海区文化馆天津市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LDZX-GC-2018-098)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8年10月09日      


关键字:工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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