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贵港港桂平港区中海油桂平油品码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贵港-桂平,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HGX-2018-06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港桂平港区中海油桂平油品码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ZHGX-2018-060)做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47页专用合同条款“2.2监理工作条件”款中约定的“业主不承担《监理规范》规定的和监理单位根据本项目情况认为所必须的检验和试验费用”中未明确监理单位是否需要设立项目中心试验室,请问监理人是否需要监理本项目中心试验室?
答复:不要求监理人在现场设立试验室,平行检验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招标文件》拟投入人员也未设有试验检测专监和试验员(取样人员),请问试验检测工作是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负责成立试验室,还是由监理人委托第三方,若由监理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第三方的试验员(取样人员)费用出勤费、取样送样交通费、第三方试验费用、公司管理费、税费等由谁承担,如何支付?
答复:发生的平行检验费用,按拟签的合同条款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费,合同执行时不再增加费用。
招标人:中海油销售桂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