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吴忠[吴忠市警史馆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吴忠,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警史馆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后勤部以后营【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
2.2项目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警史馆改造展陈及装饰装修;(含展陈部分的深化设计与多媒体部分硬件及软体的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建设面积:69.31平米+16平米(16个平米的序厅形象墙)。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该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需要投标单位报名前实地勘察现场,投标现场需提供项目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原件、效果图深化设计方案原件。
4、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需具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等原件扫描件,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且提供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进行网上报名。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忠支队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干事
电 话:0953-2039114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13259568180
传 真:0953-299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