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百色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百色新院病床及床上用品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百色,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百色市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BSZC2018-G1-01040-GXZC,开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百色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百色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病床及床上用品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项目相关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病床及床上用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BSZC2018-G1-01040-GXZC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2日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
五、开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
六、本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B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增加第12点:“▲12、投标人须提供本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货物样品各一件(按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要求及本公告附件的效果图制作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识有竞标单位名称。投标人成交(中标)后其样品交由采购单位封存保管,以供交货验收时对比货物质量,如因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规格、质量等与样品不同而产生的问题,视为成交人违约,其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未成交(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退回,由不中标单位拟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于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逾期未领取样品的将视为放弃领取,其样品由招标代理单位自行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B标段计分办法更正如下:
2、B标段计分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满分5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50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50分 |
2 |
技术分(满分22分) |
基本分(满分18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满分,技术参数每有1项经评审后认为是负偏离的扣3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在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项数内)。 |
产品性能分(满分4分) |
一般参数及功能有优于(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指标更优)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1分。(满分4分) 注:一般参数及功能有优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 |
||
3 |
售后服务分(满分12分) |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2分) |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保证产品质量措施方案及以往用户评价先进等进行横向比较,集体讨论后综合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 优(8.1~12分):优秀 良(4.1~8分):良好 中(0.1~4分):一般 |
4 |
样品分(满分8分) |
样品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质量进行横向比较,集体讨论后综合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未提供样品或未完全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优(6.1~8分):优秀 良(3.1~6分):良好 中(0.1~3分):一般 |
5 |
业绩及信誉分(满分6分) |
业绩(满分2分)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业绩(医院床上用品)且金额达到50万元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2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
信誉(满分2分) |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先进企业或诚信经营单位等于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相关的奖项复印件的得1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1分。 |
||
财务状况(满分2分)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 |
政策功能分(满分2分) |
节能、环保及区内产品(满分2分) |
(1)核心产品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得0.5分; (2)核心产品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得0.5分; (3)投标产品认定为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1分。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 |
总得分=1+2+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