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桂林市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编号:GSGL2018037GLG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所属区域:广西-桂林-临桂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业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8330261.78元【其中:预算价45483498.4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509294.73元,规费2849328.89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546222.24元,其他303106.65元),增值税5302751.09元,暂列金额1721660.65元,暂估价463728.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66642.0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3209323.5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509294.73元,规费2849328.8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546222.24元,其他303106.65元),增值税5302751.09元,暂列金额1721660.65元,暂估价463728.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66642.0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备案机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