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2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第一标段第3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澄清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第一标段
现对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第一标段
做如下澄清:
一、 密山市裴德镇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北药、杂粮)项目一标段控制价原税金为11%,因政策调整,现调整为10%,控制价不变。
二、 招标文件评审评分表处要求了“企业注册地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现与政府部门沟通后,发现已取消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所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就不需要放了。
特此澄清望周知。
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