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平板多媒体及电脑设备项目二次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电脑,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组织的招标编号为:SZRFZ2019-W-G-003苏州市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采购的平板多媒体及电脑设备现做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P32页中
(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现修改为:
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刚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二、招标文件P43页评分标准(五)投标单位综合评价(7分)中:
2、类似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实施过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需提供完整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分
现修改为:
2.类似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实施过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需提供完整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分
三、在评分标准中增加评分项:
(六)其它 2分
评委根据其投报产品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境标志产品进行评分,提供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每提供一份得0.7分,最高2分。
本补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