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综合窗口受理服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标编号:浙大采招,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19 059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6日
五.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11.2.4条“投标人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相关政策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现修改为“投标人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相关政策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第二部分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注:1.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招标或其制造生产产品的,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企业证明、企业基本情况等判定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证据。2.填写内容应与分项报价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偏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现修改为“注:1.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招标或其制造生产产品的,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2.填写内容应与分项报价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偏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如未填写的,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招标文件其它条款有涉及此内容的均作同样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分别包装密封提交”,招标文件其它条款如有不一致处,均以此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文件内容若与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9 059号)矛盾的,应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2、此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正常制作响应文件,本项目开标会如期进行,如供应商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04月22日17:00时前向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
3、本文件将在网上公布(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请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9 059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慧霞 联系电话:0578-2990335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杜益龙;联系电话:0578-2121173,2172379 传真:0578-2121173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夏辰锋 监督投诉电话:0578-2990135
地 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