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冈浠水县月山西路与丁麻路交叉三角处绿化景观EPC项目,所属区域:湖北-黄冈-浠水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浠水县月山西路与丁麻路交叉三角处绿化景观EPC项目
延期公告及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1、本项目原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现延期至2019年5月31日下午16:00时始,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下午16:00时止。
2、本项目蹉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步骤及方法第16.3.3修改如下:
16.3.3 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范围、方案、承诺等明显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的磋商将被拒绝。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入磋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退出磋商。
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内容 |
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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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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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以上均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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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合体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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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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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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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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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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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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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检员、预算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证件是否齐备有效(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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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磋商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为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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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蹉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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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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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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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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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响应实质性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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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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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