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银川市阅海第三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银川市阅海第三小学,招标编号:2019NCZ(YC)00071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银川市阅海第三小学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阅海第三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计划编号:2019NCZ(YC)000717
三、采购编号:NXCX-2019ZC11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单位名称:银川市阅海第三小学
联系人:曹越
联系电话:1372332423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壹号院西侧
六、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龙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传真:0951-5699246 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大厦1012室
七、变更事项:
原招标文件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四标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1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10%。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价的10%。中标人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专项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如果中标人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完全执行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约定日期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
“1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5%。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价的5%。中标人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专项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如果中标人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完全执行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约定日期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以上变更事项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