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朗镇高英片区河涌和水口排渠水质净化应急处理提标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广东-东莞 | 招标业主/代理: | 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10.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大朗镇高英片区河涌和水口排渠水质净化应急处理提标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9月2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大朗镇高英片区河涌和水口排渠水质净化应急处理提标服务项目(441900-18-201909-182130300-00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
(一)招标文件25.6.4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原内容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40分) |
1 |
综合实力 |
12分 |
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经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水和废水检测类别)的,得1分,无不得分;
4、投标人获得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污染修复类),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无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得1分,无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由政府行政部门、银行、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组织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A级及以下的,得0.5分;无不得分。
7、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8、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河道类工程实验室得1分,无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第8项需提供实验室建设批复、验收及牌匾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知识产权获奖情况 |
5分 |
1)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方面的发明专利,每提供一项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得0.5分,最高得分2分;(专利名称需有“污水处理”字样)
2)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方面的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一项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得0.5分,最高得3分。(专利名称需有“水质净化”或“污水处理”字样)(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是投标人获得别人的专利授权,但是投标人自己持有的专利也应该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3 |
获奖情况 |
5分 |
1)投标人拥有的水处理技术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成熟实用技术认定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4 |
项目业绩 |
18分 |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担过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8分。
注:上述业绩不重复积分,提供上述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40分) |
1 |
综合实力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由政府行政部门、银行、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组织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AA级及以下的,得1分;无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知识产权获奖情况 |
6分 |
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方面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最高得分6分。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3 |
获奖情况 |
3分 |
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 无得0分。(如投标人所在地上述政府部门不再颁发,则由所在地的相关协会颁发同等认可)
注: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4 |
项目业绩 |
21分 |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担过污水处理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21分。
注:提供上述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或满足本评分项要求,否则评委会有权判断为不符合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25.6.4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建设情况”评审项原内容
7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建设情况 |
13分 |
(1)项目负责人情况(5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得2分,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职称(副高)得1分,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得1分,其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个人奖得2分,获得省级以下个人奖的得1分,未获奖不得分。
(2)项目团队建设情况(8分):
1)项目团队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得3分;
2)项目团队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无不得分;
3)项目团队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无不得分;
4)项目团队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拟采用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项目团队建设情况中,若一人具有多个证书只能在其中一项得分,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日前三个月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现更正为
7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建设情况 |
13分 |
(1)项目负责人情况(4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职称得2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团队建设情况(9分):
1)项目团队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团队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拟采用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项目团队建设情况中,若一人具有多个证书只能在其中一项得分,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日前三个月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09:30。
请各投标单位打印本公告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dszbdl@126.com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工 |
联系电话:0769-833117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
联系人:罗森威 |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
传真:0769-22113229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197号 |
联系人:刘亮光 |
联系电话:0769-83311795 |
传真:0769-83311795 |
邮编:52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