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建始县兴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建始县业州水厂应急抽水工程净水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建始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建始县兴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始县兴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建始县业州水厂应急抽水工程(净水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2019年12月3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原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磋商申请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六)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现变更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磋商文件相应地方同时变更,特此更正!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