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安庆安庆市大观区智慧学校项目——“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安庆-大观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编号:CG-AQ-2019-82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安庆市大观区智慧学校项目——“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智慧学校项目——“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CG-AQ-2019-824
原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庆市大观区智慧学校项目——“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质疑回复
各投标人:
安庆市大观区智慧学校项目——“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AQ-2019-824)的质疑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质疑回复: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1)本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1.教师教学系统——备课”要求:“(2)备课资源与教材相配套到教材章节和知识,满足日常教学需要。”
此参数描述中对资源质量无法保证,无明确性要求,根据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和《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都对数字教学资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谁引入谁负责”原则负责对接入资源的质量(包括政治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等)进行审核。本次采购的教学资源,特别是教育部统编教材中的语文、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是首次在教育教学中应用,获得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认证证书可确保资源数据的规范,并符合教育教学的科学性要求;通过出版社出版是对教学资源的政治性和安全性方面进行把关。两者结合起来可防止出现内容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以及版权纠纷、网络安全和广告链接等问题。
建议:修改为“备课资源与本地教材相配套(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教育部统编教材),覆盖小学和初中所有学科,到教材章节和知识点,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为确保资源质量,无政治性、科学性以及版权纠纷等问题,本次资源需经具有网络出版和电子音像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出版(投标时提供出版物版号等证明文件);教育部统编教材资源需获得《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发布后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10月采购的《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中的主要标的对于智慧课堂产品的参数要求等做出了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此项目在整体的参数内容上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参照和考量,本次的备课资源内容也依据安庆市大观区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了匹配,完全满足安庆市大观区的实际需求,真正体现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此项参数合理且符合教师实际备授课场景,并非不合理。因此,本项不做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课堂作业辅导”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排他性。
事实依据:本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3.支持作业批改功能。为保障本项目建设的重要功能英语作文自动批改的准确性,所投产品投标人需承诺为正版软件,且该技术在地级市或以上正式考试中经过实际验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经我方市场调查,本条英语作文自动批改功能只有科大讯飞的产品才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且经查询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并无该项的要求。此条参数要求存在不合理设置特定技术以达到扣分意图。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回复:上述参数修改为“★3. 支持作业批改功能。所投产品为正版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3:评分标准中的“3、业绩评分”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明显不平等性和排他性。
事实依据:(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3、业绩评分”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的软件生产厂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建设经验,提供自 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区级及以上智慧课堂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名称须包含 “智慧课堂”字样),每提供一份 700 万元(含 700 万元)以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 5 分;业绩评分满分 20 分,业绩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上述参数明显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竞争,属差别性对待或项目歧视,建议修改或删除。
建议:修改为“提供自 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区级及以上智慧课堂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 5 分;业绩评分满分 20 分,业绩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业绩评分中“提供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区级及以上智慧课堂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名称须包含 “智慧课堂”字样),”修改为“提供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区级及以上智慧课堂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 “智慧课堂”字样),”其他内容不变。
质疑事项4:评分标准中的“4、项目实施”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排他性。
事实依据:(1)本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中“4、项目实施”要求:“3、投标人的实施团队人员中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的,全部具有的得 8 分,每少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根据我司核实能满足上述研发团队人员资质并参与到项目现场实施团队中的仅有科大讯飞一家满足,且仅有科大讯飞一家。所以此项如此明确的要求存在限制其他优秀厂商参与投标的嫌疑。
且经查询,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依照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采购需求的标准来设置的,但省厅项目中并无以上特定研发人员资质的要求。此条参数要求存在不合理设置特定证明材料以达到扣分意图,明显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慎重考虑,修改该项评分办法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商提供的本项目实施负责人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高级)证书的得2分。”
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10月采购的《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中的主要标的对于智慧课堂产品的参数要求等做出了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本次采购范围为大观区中小学智慧课堂,建设模式与偏远山村教学点有所区别,本次项目对实施能力具有一定的要求,因此需要企业配备有较强的实施人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等都是与项目交付密切相关的人员能力的体现,因此,此类要求都是实际需求,无任何倾向性与唯一性。
你方所述的经核实,但并没提供任何事实依据,纯属主观臆断。因此不予采纳,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评分办法中资质资信要求“2、为保障用户免受不良信息侵扰,投标人或所投的学生学习系统产品厂商需具有对互联网文本及音视频的不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需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或检测报告得6分。”
质疑:首先互联网文本及音视频的不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与智慧课堂厂商技术成熟度并无直接关联,要求提供互联网文本及音视频的不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存着一定的不合理性。根据对参数市场的调查,该资质为科大讯飞独有资质,具有控标嫌疑。我司认为上述招标条款且具有强烈的品牌倾向性、唯一性、排他性和不合理性。不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扰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要求。建议删除
回复:信息安全是本项目的基础性要求,本条评分细则针对项目所建资源内容安全进行要求及评分,需要承建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自动监管音视频不良信息,防止出现信息安全事件。国内具备此类技术的厂商众多,如腾讯、百度、阿里等。本条要求提供的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承诺函,本意是对潜在投标人对于文本及音视频的不良信息进行安全监控的技术的一种考量与保障。只要是第三方权威机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承诺函,均可以作为相关证明,本项的要求是学校实际使用中的合理需求,不存在倾向性。因此,本项不做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评分办法中资质资信要求“3、为保证本项目所采购系统云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投标人或所投的学生学习系统产品厂商需具有安全可控的云计算解决方案,需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该方案获得国家工信部或其下属部门颁发的官方认证证书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方案获得国家工信部或其下属部门颁发的官方认证证书,提供承诺函或官方认证证书得6分。”
质疑:该方案是由工信部软件服务业司、电子信息司、CSIP共同认定,虽然认定厂商有11家,但涉及教育行业且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的厂商有且仅有科大讯飞一家(华为公司主要涉及硬件产品,涉及教育仅为云课堂与远程教育产品;天融信涉及教育产品仅为高校网络安全与仿真实训;众人网络涉及教育产品仅为教育行业网络安全业务);建议删除
回复:安全可控云计算解决方案是由国家工信部或其下属部门认定。本项目关于安全要求,一方面依据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络安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项目建设与应用的信息安全保障实际需要,招标文件对云服务的安全保障要求属于项目基本要求,基于安全可控软硬件产品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是最贴合项目建设内容及实际需求的认定标准。另一方面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云计算领域的平台安全及可控开展了广泛的认定、测评等工作,国内众多企业已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认证面向全行业、全领域,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及奖项,也并非限定只是涉及教育行业或具有相关产品厂商才可参与投标。同时,通过相关机构认定的企业超过30家,并非唯一,包括华为、神州数码、中兴通讯、科大讯飞、曙光等,并且本次投标产品可自行选择调用或集成相关技术。此要求作为加分项,不存在倾向性及唯一性,不予支持。因此,本项不做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7:采购需求中、5、教室互动终端
具备无线 AP 功能
1.CPU:双核处理器,主频≥3.2GHz;
2.运行内存≥4G DDR4;
3.存储容量≥64GB SSD;
4.分辨率:最大分辨率(HDMI):4096x2304@24Hz;最大分辨率 (VGA):1920 x 1200 @60Hz;
5.工作频段: 支持2.4GHz,5GHz双频段,支持5G终端优先采用 802.11ac 接入,2.4G终端采用 802.11n 接入模式;
6.支持 802.11ac/a/n 或 802.11b/g/n保证80个终端同时接入使用;
7.支持2.4G、5G 双频、only-5GHz 频段模式、2.4GHz和5GHz混合模式;
8.接口要求: 1*HDMI、 1*VGA、 1* MIC-IN & AUDIO OUT、 2*USB 2.0 、 2*USB3.0、1*RJ45;
其他要求:1.不采用第三方Miracast或AirPlay等投屏器设备或软件,实现 主流的教师终端跨平台投射;支持板书书写、白板讲解、图片批 注、实物投影等教学内容的音频、视频、板书轨迹同步投屏展示;
2.支持投屏自愈功能,实现因为网络故障导致投屏问题可以在网 络恢复后自动恢复投屏;
3.支持以教室为单元的高密度无线环境快速部署,兼容有线网络、 无线网络;支持多个教室的无线网络的集中管理功能;
4.支持多个无线 SSID(网络名称)、信道的自定义,支持安全密 码管理,支持网络带宽、加密和移动设备 MAC 地址的绑定等;
5.实现教室内多个用户终端无线接入,实现 200K 文件在 60 个以 上用户同时批量下载或批量上传不超过 3 秒,丢包率不超过 3%; 支持管控教室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与流量控制;
6.支持教室在无互联网、无校园网的情况下,正常教学活动不受 影响,包括 PPT 动画和视频的正常播放、任意书写、白板讲解、 图片批注、实物投影等,保证无线投屏正常应用;
7.支持教学过程数据的储存、定期清理、联网上传;
质疑:根据市场调查该硬件架构参数科大讯飞独有,同时参照安徽省教育厅项目名称: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编号:2019FACZ2480的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对于智慧课堂系统厂家的软硬件架构不做限制,满足系统相关功能即可。我方认为该教室互动终端参数具有强烈的控标嫌疑,建议调整。
建议调整为:
“1.双核处理器;
2.存储容量≥1TB;
3.分辨率:分辨率 :1920 x 1200 ;
4.支持 802.11ac/a/n 或 802.11b/g/n保证80个终端同时接入使用;
5.接口要求: 3*HDMI、 1* MIC-IN & AUDIO OUT、 2*USB 、 1*RJ45;
其他要求:1.不采用第三方Miracast或AirPlay等投屏器设备或软件,实现 主流的教师终端跨平台投射;支持板书书写、白板讲解、图片批 注、实物投影等教学内容的音频、视频、板书轨迹同步投屏展示;
2.支持投屏自愈功能,实现因为网络故障导致投屏问题可以在网络恢复后自动恢复投屏;
3.实现教室内多个用户终端无线接入,实现 200K 文件在 60 个以 上用户同时批量下载或批量上传不超过 3 秒,丢包率不超过 3%; 支持管控教室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与流量控制;
4.支持教室在无互联网、无校园网的情况下,正常教学活动不受影响,包括 PPT 动画和视频的正常播放、任意书写、白板讲解、 图片批注、实物投影等,保证无线投屏正常应用;
5.支持教学过程数据的储存、定期清理、联网上传;”
回复:上述参数中“8.接口要求:1*HDMI、1*VGA、1* MIC-IN & AUDIO OUT、2*USB 2.0 、2*USB3.0、1*RJ45;”修改为“8.接口要求:HDMI≥1、1* MIC-IN & AUDIO OUT、2*USB 2.0 、2*USB3.0、1*RJ45”,其他内容不变。
质疑事项8:验收中要求:
1、签订合同后需提供所投智慧课堂产品的演示,并按演示项进行打分,如总分低于 8 分,做无效合同处理。
其中该项中的第五大条特色功能,以科大讯飞所具备的特色性功能作为演示依据与标准,实为不合理,按照省厅的标准文件是对偏远山村教学点有价值及作用的功能作为加分项,而此处却用只有科大讯飞有的功能作为标准,具有控标嫌疑。我司认为上述招标条款且具有强烈的品牌倾向性、唯一性、排他性和不合理性。不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扰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要求。
建议改为:“针对偏远山村教学点有价值及作用的功能作为特色加分项。”
回复:演示环节调整为:
序 号 |
演示 功能 |
演示内容 |
得分 |
1 |
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
1.演示者用省平台教师帐号登录教师教学系统,所有专家用省平台学生帐号登陆学生学习系统。全部正常登录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2.专家通过学生移动终端后能看到学生姓名、学校、班级等信息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
3.采购人现场提供章节(单元)名称,演示者在备课系统中打开省平台的资源。能够便捷打开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
2 |
备课 |
采购人现场提供章节(单元)名称,演示者用备课工具打开一个可二次加工的PPT课件,插入一条资源(课件和资源均来源于所投系统云端)。完成演示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3 |
课堂教学 |
1.演示者将教师终端与大屏幕同屏,一步同屏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2.演示者将教师移动终端屏幕广播到所有学生移动终端,完成所有广播得0.5分。 |
0-0.5分 |
||
3.展示上述课件,并对课件进行文字批注。能够批注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
4.演示者将含一道单选题、一道多选题、一道主观题(能够通过手写完成)的课堂作业推送到所有学生端,专家和投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现场作答(要有答错情况),实时展示其中一位同学的主观题答题过程。展示环节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
4 |
错题本 |
演示者用学生移动终端展示前面作业中的错题和系统自动推送对应知识和难度的试题。完成所有展示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0.5分 |
5 |
作业批改 |
1.现场拍摄一页数学速算手写作业,通过拍照识别智能批改,系统自动指出错误。展示环节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2.现场拍摄一篇手写英语作文,通过拍照识别智能批改,从单词、语法、以及结构等多个维度自动评价,指出优秀表达和典型错误。展示环节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
6 |
自主学习 |
1.演示者在电子白板中输入任意中文或英文,自动识别成印刷体,并实现语言的智能评测练习,并从声母、韵母、声调等维度进行发音指导。展示环节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2.演示者使用学生平板,选择年级、出版社、课本、单元进行英语单词口语练习,系统自动打分。或输入任意中英文,实现中英文互译,同时也可以进行英语单词口语练习,系统自动打分。展示环节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
7 |
不良信息屏蔽 |
演示者上传不良信息(如涉黄图片),系统自动完成屏蔽,成功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1分 |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0年2月4日9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联系人:何伟
电话:0556-5991158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