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理工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2,截止日期:2020-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实验实训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理工学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17183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包1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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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
整体 |
适用范围 |
包1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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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技术部分 |
0.35 |
商务部分 |
0.25 |
价格部分 |
0.4 |
综合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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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F1) |
投标文件制作 |
2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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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业绩 |
6 |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采用多联机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品牌多联机产品2018年市场占有率进行横向比较,排名第一的计4分,排名第二的计2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提供第三方市场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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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信誉 |
2 |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时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制冷协会颁发的制冷空调维修企业资质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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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综合实力 |
8 |
1、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务院颁发的技术类荣誉证书(空调类相关技术)并提供获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最多可计6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质量奖证书》的计2分,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证书》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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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2 |
根据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的服务信息内容、技术维修维护培训计划详细情况、备品备件库,生产基地规模,售后响应时间等综合比较。承诺函信息齐全、能满足要求的计2分,承诺函信息基本齐全、基本能满足要求的计1分,其余计0.5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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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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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F2) |
产品配置及技术要求 |
2 |
所投产品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配置不详、技术条款负偏离、参数负偏离、缺漏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偏离超过2%的认定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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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节能性 |
2 |
比较所投品牌产品的节能性,所投产品有一种型号满足的:IPLV值≥9.5的计2分,8.5≤IPLV值<9.5的计1分。低于8.5不计分(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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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机技术先进性 |
16 |
1、投标多联机送配送能力强,多联机最大实际单管长度≥200米的,计3分;最大实际单管长度≥150米的,计1分;其他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多联机低温运行能力强,室外环境低温度运行能力进行横向比较,排名第一(温度最低)的计3分,排名第二的计1分,排名第三的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3、空调机组压缩机加热控制技术先进,空调机组压缩机加热控制技术进行横向比较,预热时间排名第一(预热时间最短)的计3分,预热时间排名第二的计1分,其他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未提供不计分) 4、所投多联机组室外主机静音性强,室外主机运行噪音值进行横向比较,排名第一(分贝值最低)的计3分,排名第二的计1分,其他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5、机组可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类型自动调节机组运行程序,实现自动对机组进行能力校核修正,保障机组在最优参数下运行进行横向比较,技术先进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其他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6、所投多联机室内电机和室外电机全部采用直流电机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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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
15 |
依据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自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2、人员配备及安排: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5、质量保证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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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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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经评委会审核认定为恶意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注: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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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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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强制节能产品不予加分):所投节能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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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商务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商务)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商务)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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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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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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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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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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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所投产品制造商指的是室内机、室外机的制造商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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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
整体 |
适用范围 |
包1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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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技术部分 |
0.35 |
商务部分 |
0.25 |
价格部分 |
0.40 |
综合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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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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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F1) |
投标文件制作 |
2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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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业绩 |
4 |
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计1分,最多计4分。(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采用多联机组并且与此次投标产品同一品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和合同复印件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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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信誉 |
5 |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制冷协会颁发的制冷空调维修企业资质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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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综合实力 |
6 |
1、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务院颁发的技术类荣誉证书(空调类相关技术)并提供获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最多可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质量奖证书》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证书》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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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3 |
根据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的服务信息内容、技术维修维护培训计划详细情况、备品备件库,生产基地规模,售后响应时间等综合比较。承诺函信息齐全、能满足要求的计3分,承诺函信息基本齐全、基本能满足要求的计2分,其余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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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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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F2) |
产品配置及技术要求 |
2 |
所投产品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配置不详、技术条款负偏离、参数负偏离、缺漏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偏离超过2%的认定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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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节能性 |
2 |
比较所投品牌产品的节能性,所投产品有一种型号满足的:IPLV值≥9.5的计2分,8.5≤IPLV值<9.5的计1分。低于8.5不计分(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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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机技术先进性 |
11 |
1、投标多联机送配送能力强,多联机最大实际单管长度≥150米的,计3分;最大实际单管长度≥100米的,计1分;其他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多联机室外主机低温运行能力强,室外环境低温度运行能力在低于-15℃的计3分,-15℃~-10℃的计1分,其余的计0.5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3、所投多联机组室外主机静音性强(评审以制冷量184kw、制热量205kw机型为例),噪声排放标准为:≤64dB,室外机达到此标准的计3分,否则均不计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或降噪方案,未提供不计分) 4、所投多联机室内电机和室外电机全部采用直流电机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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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
20 |
依据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自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2、人员配备及安排: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完全满足本项目计4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2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计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1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5、质量保证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计4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计2分、不满足本项目计0分。 6、内容完整性:对工程分析与提供可靠可行性建议等,完整、科学可行的计3分;欠完整、水平一般计1分;缺项或差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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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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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经评委会审核认定为恶意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注: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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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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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强制节能产品不予加分):所投节能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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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技术分值(或价格分值、商务分值)×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或价格、商务)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或价格、商务)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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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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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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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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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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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所投产品制造商指的是室内机、室外机的制造商 |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2 货物运行环境要求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投标货物应能在以下环境里长期稳定地运行:
(1)工作环境温度:制冷,-5℃~50℃;制热,-20℃~24℃。
(2)工作电源:380V,50Hz / 三相。
3.3空调机组的技术要求
★(1)空调系统制冷工质:R410A。(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样本,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空调机组应能对参数进行实时监控,能预判故障情况,自动诊断故障信息。
(3)第一分歧管以后的最大管长≥90米。
(4)空调机组应具备冷媒自动灌注功能和回收功能。
(5)空调机组应控制简单方便,能够实现远程监控。
(6)空调机组换热器采用多列小管径设计、亲水波纹换热翅片,换热效率高,耐腐蚀能力强。
(7)空调机组采用多电子膨胀阀调节,冷媒调节级数应>3000级。
(8)空调机组采用集成化主板及一体式电控,减少机组体积,实现高效散热。
(9)空调机组采用分区换热流路,提高换热量。
(10)空调机组应具备变过冷度控制方法,最大过冷度应>30℃。
(11)空调机组最快启动时间≤80S。
(12)空调机组应具备超低温启动控制和低温防结冰控制功能,保证机组可靠运行。
(13)空调机组应具备先进的降噪技术,采用低噪风叶,有效降低噪音。
(14)空调机组应具备多种静音模式。
(15)空调机组应具有防雷、防积雪、防逆风、防尘等功能保证机组稳定性。
(16)空调机组应具备多油路管理,全方位保证油路的顺畅、可靠。
(17)空调机组应具备在待机状态下,压缩机绕组和外部电加热带可以独立或同时对冷冻机油进行加热控制,在不同环境状态下实现快速安全启动;缩短预热调试时间。
(18)空调机组应具备故障信息存储功能,自主记录机组故障代码,且记录长期有效,不被覆盖。
(19)空调机组应具备紧急停机功能,无需远程监控,室外机可直接接入火警联动信号,在紧急情况下立刻停止整机运行,避免更大的风险损失。
(20)空调机组应具备压缩机应急功能、风机应急功能。
(21)空调机组应具备强力矩启动控制,有效保证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2)空调机组应具备过压断电保护、异常过载保护、缺冷媒保护、高压保护、排气低温保护、低压保护、驱动板保护等保护措施。
3.4室内机的技术要求
(1)室内机控制器应具备一控多或者多控一的功能,控制方式多样。
(2)室内机节流装置应采用电子膨胀阀。
(3)室内机应具有静音模式,噪音值低。
(4)风管式室内机应静压可调,满足不同安装场所的需求,可根据房间型式调整送风方式,可以通过简单调整,实现不同回风方式。
四、系统安装主要说明及标准
1、冷媒管采用磷化脱氧无缝紫铜管及铜管件,D≤19mm采用软性铜管,D>19mm采用硬性直铜管,均气焊连接;管道的材质、壁厚必须符合国家和制造商规范,分歧管采用主机设备原厂配件,确保质量。
2、风管式室内机的送风口为铝合金风口,送风口为可调节双层百叶风口或散流器;回风口为铝合金门铰单层百叶风口,回风口自带过滤网。
3、检修口(门):确保室内每台暗藏设备均留有检修口,检修口采用400×400检修口,中标人负责同装饰施工人员沟通协商,在需要安装检修口(门)的位置定位、标注尺寸与要求,并督促装饰单位按需要完成检修口制作安装。
4、冷凝水管为国标优质加厚 UPVC难燃管材,管径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5、冷凝水管的保温材料采用B1级难燃橡塑保温材料,厚度至少应>16mm,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并采用满足消防要求。
6、铜管保温材料采用B1级难燃橡塑保温材料,厚度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7、通风风管制作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要求。
8、室内机信号线缆材料类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
9、所有材料及配件均应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货物安装工程的质量须符合GB50738-20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投标人应保证安装调试的一次性验收合格。
5、供货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在货物交付使用之前招标人将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清单的漏项、错误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际标准和规范及中标人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招标人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招标人验收时审查。
2、中标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出厂时,应有中标人专试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3、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中标人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4、验收标准,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按双方认可的其他标准及方法进行。
5、验收程序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上述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资料等,给招标人代表审查。
设备配置及功能验收。
审查、验收试验的各项指标符合标书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
6、无论招标人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招标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制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中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7、工程安装验收相关标准:工程规范均为强制性标准,由于制订规范的部门不同,因此在规范中所提要求的侧重点也有不同。设计、安装、施工及验收须参照下列几种:
7.1 GB50736-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7.2 JGJ147-2010《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7.3 GB50738-2017《通风和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7.4 GB50242-20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5 GB50016-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6 GB50189-20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七、售后服务的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人须在项目现场免费对招标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人,使其能够掌握日常的操作和维护。
2.质保期
2.1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起36个月。
★4.售后响应
货物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在收到使用方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应顺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理工学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定金;货到工地现场安装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5%;安装完成通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发合格证书七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余款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清单内包含的内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的工程配套费(包含总承包服务费、配套服务费)含在合同总价内(总包服务费为合同金额(不含设备购置费)的2%)。供应商应向土建总包单位协商支付工程配套费,内容包括利用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水电费按实向总包方缴纳)、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供应商方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供应商支付的工程配套费已经全部涵盖在合同总价中。因供应商与土建总包单位协商不成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将由责任方负责。因供应商未支付工程配套费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不可预见费按采购人公布的金额报价,不得调整。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暂估价、不可预见费的使用由采购人确定。
5、采购人保留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现更正为:
3.2 货物运行环境要求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投标货物应能在以下环境里长期稳定地运行:
(1)工作环境温度:制冷,-5℃~50℃。
(2)工作电源:380V,50Hz / 三相。
3.3空调机组(室内、室外机)的技术要求
★(1)空调系统制冷工质:R410A。(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样本,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空调机组应具备对运行参数实时监控功能。
(3)空调机组应控制简单方便,能够实现远程监控。
(4)空调机组换热器应采用亲水波纹换热翅片。
(5)空调机组应采用电子膨胀阀调节。
(6)空调机组应具备变过冷度控制。
(7)空调机组应具备先进的降噪静音技术。
(8)空调机组应具有防雷、防积雪、防尘等功能保证机组稳定性。
(9)空调机组应具备故障信息存储功能。
(10)空调机组应具备紧急停机功能技术。
(11)空调机组应具备过压断电保护、异常过载保护、高压保护、排气温度过高过低保护、低压保护等保护措施。
(12)室内机应具有静音模式,同一空间整体混响噪音值不得大于国家规范规定的允许最大噪声值,具体降噪措施由各投标人按照设计施工图自行确定降噪工艺方式,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后期不再增加。
四、系统安装主要说明及标准
1、冷媒管采用R410A冷媒专用紫铜管及铜管件。管道的材质、壁厚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分歧管采用主机设备原厂配件,确保质量。
2、风管式室内机的送风口为铝合金风口,送风口为可调节双层百叶风口或可调节散流器;回风口为铝合金门铰单层百叶风口,回风口自带过滤网。
3、检修口(门):确保室内每台暗藏设备均留有检修口,检修口采用400×400检修口,中标人负责同装饰施工人员沟通协商,在需要安装检修口(门)的位置定位、标注尺寸与要求,并督促装饰单位按需要完成检修口制作安装。
4、冷凝水管为国标优质加厚 UPVC阻燃管材,管径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5、冷凝水管的保温材料采用B1级阻燃橡塑保温材料,厚度至少应>16mm,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并采用满足消防要求。
6、铜管保温材料采用B1级阻燃橡塑保温材料,厚度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7、室内机信号线缆材料类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
8、所有材料及配件均应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投标人应保证安装调试的一次性验收合格。
9、冷媒管安装至第九台室内机时冷媒管的管径应放大一级,确保制冷效果良好。具体措施由各投标人按照设计施工图自行确定工艺方式,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后期不再增加。
10、室外机组应具有防雷及防浪涌保护措施。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措施。具体措施由各投标人按照设计施工图自行确定工艺方式,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后期不再增加。
11、供货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在货物交付使用之前招标人将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清单的漏项、错误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际标准和规范及中标人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招标人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招标人验收时审查。
2、中标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出厂时,应有中标人专试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3、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中标人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4、验收标准,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按双方认可的其他标准及方法进行。
5、验收程序
投标人向监理单位提交上述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资料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给代建单位审查,合格后报招标人进行最终验收。
设备配置及功能验收。
审查、验收试验的各项指标符合标书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
6、无论招标人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招标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制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中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7、工程安装验收相关标准:工程规范均为强制性标准,由于制订规范的部门不同,因此在规范中所提要求的侧重点也有不同。
七、售后服务的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人须在项目现场免费对招标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人,使其能够掌握日常的操作和维护。
2.质保期
2.1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起36个月。
★3.售后响应
货物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在收到使用方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应顺延,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理工学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定金;安装完成通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发合格证书七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款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清单内包含的内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的工程配套费(包含总承包服务费、配套服务费)含在合同总价内(总包服务费为合同金额(不含设备购置费)的2%)。供应商应向土建总包单位协商支付工程配套费,内容包括利用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水电费按实向总包方缴纳)、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供应商方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供应商支付的工程配套费已经全部涵盖在合同总价中。因供应商与土建总包单位协商不成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将由责任方负责。因供应商未支付工程配套费所造成的误工及施工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不可预见费按采购人公布的金额报价,不得调整。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暂估价、不可预见费的使用由采购人确定。
5、采购人保留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6、供应商报价时应采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定额套用〔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取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