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咸安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与展望三巷交叉口雨水管道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咸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咸安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与展望三巷交叉口雨水管道工程更正公告
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备案的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工程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本项目谈判文件做如下更正:
1、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及结果认定 六、项目成交办法 “3、质量和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进行价格扣除之后得出的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更正为“3、质量和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进行价格扣除之后得出的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两家及以上响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则由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抓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来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2、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及结果认定 三、资格性的评审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点为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开始;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更正为“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及结果认定 2.1和3.1“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防止恶意竞争本项目规定,不接受低于成本价或部分完全不合理的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或“优惠”;评审小组根据《响应商成本评审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响应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审小组认定响应商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报价应当被否决。并使用《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记录评审结果。”变更为“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防止恶意竞争本项目规定,不接受低于成本价或部分完全不合理的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或“优惠”。评审小组认定响应商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报价应当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程序和方法参照《响应商成本评审方法》);如果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对以上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将被视为报价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而无效。”变更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对以上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将被视为报价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而无效。”。谈判文件涉及《响应商成本评审办法》和《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相关内容全部去除。
其他不变,由此给各位响应商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采购方名称: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方电话:13907241097
采购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107国道宝塔加油站旁
代理方名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工
代理方电话:0715-8383008传真:0715-8383008
代理方地址:咸宁市金桂西路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