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关于瓦村-弘良路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GXYLG20201001-NLQ)更正通知一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良庆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GXYLG20201001-NLQ,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瓦村-弘良路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YLG20201001-NLQ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电话:0771-2618118、2611889 传真:0771-2621868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19日
更正日期:2020年6月3日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里原以下内容: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压缩机 |
2台 |
▲1.1.4外形尺寸(长×宽×高)(mm):≥7620×3260×6240(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更正为: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压缩机 |
2台 |
1.1.4外形尺寸(长×宽×高)(mm):≥7600×3200×6200............ |
更正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删除信誉及业绩分的“4)投标人获得七A(七星)级及以上品牌证书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誉及业绩分满分由14分更正为11分。
更正理由:采购人根据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修改。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增加售后服务分以下评分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后,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增加1分(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证明文件),满分3分”,售后服务分满分由9分更正为12分。
更正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设置。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6月11日9:30分”,现更正为“2020年6月19日9:30分”。
更正理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延长。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丹青、谢思婷
电话:0771-2618118、2611889
传真:0771-2621868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