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滨州【滨州市】山东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小麦麸皮高值化项目旋振筛、风机、钢材、管道等设备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滨州-滨城区,所属行业分类:风机,招标代理:山东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山东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小麦麸皮高值化项目旋振筛、风机、钢材、管道等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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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滨州市滨城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 | |
联系方式:13305431512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县(区)黄河十一路渤海九路鲁脉大厦三楼号 | |
联系方式:0543-2222718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小麦麸皮高值化项目旋振筛、风机、钢材、管道等设备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602202002000020 |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8日 | |
四、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60%订金,每批次发货前乙方开具该批次金额增值税发票并付该批次货款的30%,剩余10%验收完毕后付清,结清最后一笔款项前,乙方需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函,一年内产品无质量问题退回。”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使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第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使用的,交付日期每逾期一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质量保证和保证交货期措施”部分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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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订金,每批次发货前乙方开具该批次金额增值税发票并付该批次货款的50%,剩余20%验收完毕后付清,结清最后一笔款项前,乙方需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函,一年内产品无质量问题退回。”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使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第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使用的,交付日期每逾期一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质量保证和保证交货期措施”部分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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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王宝峰 联系方式:0543-2222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