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制式服装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服装,招标编号:NNZC2020-G1-030095-GXXY,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0-G1-030095-GX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制式服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2、3、4、8、9项技术参数要求中第2条原为:“2、弹性纤维和导电纤维的具体含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含量比例数值和选用理由。”现更改为:“2、弹性纤维和导电纤维的具体含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商务条款第八条质量保证措施中1、(1)点原为:
“★1、(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序号第 1~9 项货物的面料以及27、29项货物2017年以来由市级或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必须加盖CMA(中国国家计量认证标志)及CAL(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认证符号)印章),同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缴费发票(或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注明可查询检测报告原件真实性的渠道以及联系电话,以供查询,如中标后经查询为虚假或存在局部替换报告内容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并按虚假材料事件上报有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现更改为:★1、(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序号第 1~9 项货物的面料以及27、29项货物2017年以来由市级或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必须加盖CMA(中国国家计量认证标志)印章),同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缴费发票(或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注明可查询检测报告原件真实性的渠道以及联系电话,以供查询,如中标后经查询为虚假或存在局部替换报告内容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并按虚假材料事件上报有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2、技术分第(1)点原为:“(1)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2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生产工艺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必须是该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设备力量、产品质量,提供合理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说明
一档(4):实施方案和生产工艺方案基本可行;
二档(8):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生产工艺方案可行,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较好,产品质量可靠;
三档(12):实施安装方案,先进可行,生产工艺方案详细可行,配备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可靠,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员安排、进度安排等方案,综合情况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
现更改为:“(1)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2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生产工艺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必须是该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设备力量、产品质量,提供合理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说明
一档(4分):实施方案和生产工艺方案基本可行;
二档(8分):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生产工艺方案可行,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较好,产品质量可靠;
三档(12分):实施安装方案,先进可行,生产工艺方案详细可行,配备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可靠,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员安排、进度安排等方案,综合情况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12.1投标有效期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现更改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5、本项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10月09日09时30分”,现更改为:“2020年10月09日13时00分”。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0年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0771-584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玉兰路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联系方式:0771-5672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莉红
电 话:0771-5672768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