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9,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大学新校区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GK2020-08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P47页第11条 |
★(11)投入本项目的网络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中1人须具备高级网络工程师认证证书(CCIE、HCIE数通、H3CIE路由交换等)或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4人须具备相应中级证书。 |
★(11)本项目的网络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中1人须具备高级网络工程师认证证书(CCIE、HCIE数通、H3CIE路由交换等)或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机械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认证或信息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其中4人具备上述证书中相应的一种中级证书,人员证书不可复用;为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及人员技术能力,投标现场需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网络工程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以及认证证书的证明。 |
2 | 招标文件P44页22条 | (22)投标方需进行现场踏勘。 | (22)投标方需在12月3日--12月4日(北京时间早11:00至晚18:00),自行前往新疆大学新校区进行现场踏勘。未踏勘者在投标时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工程范围、投标方案等偏差责任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13999879249。 |
3 | 招标文件P22页第三条付款方式第1条 |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所供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设备,乙方在5日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剩余的合同总金额5%的货款,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经甲方再次验收,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须见到中标方与主要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合同),本年内学校搬迁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总额的25%。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进行三次验收,验收合格30日内付总额的20%。质保期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30日内付总额的20%。剩余5%在质保期满五年后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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