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市新津区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新津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2.2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市新津区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编制项目磋商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编号:510132202100004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2100004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市新津区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编制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原采购公告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中的“附件”变更为本公告的“附件”。2、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新津县政府采购计划表No.0008377;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电话:028-82520054。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津区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项目现场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检测,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将被拒绝进入磋商活动现场。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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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地址: |
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23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24774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性雅;联系电话:028-83388382-82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性雅 |
电话: |
028-83388382-82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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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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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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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园,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