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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集中采购镇海炼化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煤焦制氢_≥4年_水解剂 (公开招标)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1-03-07 12:50: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06 截止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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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7,截止日期:2021-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2021年集中采购镇海炼化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煤焦制氢_≥4年_水解剂 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210329-1001-2109-B1,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关键字:能源化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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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年3月5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2021年集中采购镇海炼化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煤焦制氢_≥4年_水解剂(公开招标)所需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329-1001-2109-B1

    2.项目内容:2021年集中采购镇海炼化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煤焦制氢_≥4年_水解剂(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煤焦制氢_≥4年_水解剂
87.00

包1-煤焦制氢脱羰基硫催化剂及保护剂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自营或第三方物流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商的,提供对方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双方运输协议. 3.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及复评报告))。 4.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7.承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易派客供应链阳光计划相关业务合作及易派客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由法人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 8.1.生产商。投标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图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⑶分公司生产装置,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同一集团公司,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9.同类装置有销售业绩,提供2年内试用报告(或技术协议)和销售发票。 10.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11.生产商提供2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3日 8:00至2021年3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 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 (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投标大厅 。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26日 09:00前与李庆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东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澄清内容,因未及时查阅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最迟请在开标日3天前书面向招标中心提出。 (7)如果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支付保证金,保函的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李庆帆
电 话:
025-86486186 (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liqfa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杨东风
电 话:
0574-86444836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