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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抚仙湖环湖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二号安置区西片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2021-04-09 01:50: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玉溪-澄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4.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抚仙湖环湖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二号安置区西片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澄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GC530422202100017001001
标段名称:     抚仙湖环湖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二号安置区西片区建设项目
变更内容:    

抚仙湖环湖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二号安置区西片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现对抚仙湖环湖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二号安置区西片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

关于资金实力证明金作如下澄清:

资金实力证明金可以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控股或者参股公司账户转出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该笔资金实力证明金存入银行回执原件扫描件需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文件中应附由投标人及投标人控股或者参股公司双方出具的资金实力证明金情况说明并加盖双方公章(格式自拟),说明该笔资金归属于投标人,是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而存入的。

资金实力证明金可以由同一单位不同账户分批转入,在评分时可以累加计算分值,但在分批转入的银行回执中均需备注二号安置区西片区资金实力证明金,同时将分批转入的银行回执原件扫描件均附在投标文件内。

 

本澄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澄清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仙湖路东31号三楼

联系人:胡工

  话:0877-67678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张家村北苑四期11单元203

联系人:汤妤、李祝高

  话:0871-67890189

 期:20210408

 



关键字:其他,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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