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元谋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楚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楚雄-元谋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元谋县人民医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2328202100015001001 |
标段名称: | 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一期)建设项目洁净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 |
变更内容: | 招标文件变更补遗
经业主方与我方讨论,现对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一期)建设项目洁净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补遗: 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资料为“(1)直接发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直接发包备案表(具有行政监管部门签章)、合同协议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备案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直接发包备案表金额为准。(2)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合同协议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件,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均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现变更为:(注: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均指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如所提供项目业绩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须经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验收通过并加盖公章)。” 注:本补遗为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澄清,如有投标人因本补遗而造成废标的请自行承担。
招标人:元谋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