壕子口202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答疑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问的问题,现作以下回复:
标题:业绩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
提问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为:“3.1.2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竣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老旧小区或老旧院落或老旧社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棚户区改造、风貌改造除外)。该业绩必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已公示,投标人须将“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详细网页截图打印件【(截图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用途:(居住建筑)或(居住建筑配套工程);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网页截图)、查询截图不得为暂无数据、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类型和金额、实际开工时间日期、实际竣工验收时间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我单位认为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存在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的嫌疑。存在以下疑问,烦请招标人解惑: 其一,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收录尚不完善,导致很多已完工业绩资料未能齐全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但这些工程项目已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具备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满足《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版)范本中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招标人设定过于详细的截图要求,是否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招标人设置此等带有指向性的业绩要求,是有意锁定某些单位,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请招标人核查、解惑。
回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各省级一体化平台,收录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需录入: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录入的业绩信息是企业具备履约能力的真实反映,录入完整的业绩信息是施工业绩真实性有效性的真实反映,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也是本项目实际施工的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壕子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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