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
施工招标补遗书
(第01号)
本补遗书以《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有相冲突之处,以补遗内容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9128038元”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9128083.00元”,“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标段招标控制9128038元”修改为“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标段招标控制9128083.00元”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 “扣分公式: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分,每低1%扣分”修改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高1%扣 1.5 分(不宜低于1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按每低1%扣 1 分(不宜低于1分),偏差不足1%的用内插法按实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应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大。”
三、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以本补遗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四、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以本补遗文件发布的“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补充技术规范”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新增“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计量规则”。
六、各投标人需将工程量清单相关章次汇总金额,填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7日下午17时00分。
特此说明。
附件:1.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补充技术规范
3.国道321线泸县段震后维修加固处治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计量规则
招标人:泸州市公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