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补遗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31分)中“(2)勘察负责人1人(3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2分,具有水工环类专业或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现修改为:“(2)勘察负责人1人(3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2分,具有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31分)中“(4)勘察技术人员1人(3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2分,具有水工环类专业或工程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水工环类专业或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现修改为:“(4)勘察技术人员1人(3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2分,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三、本次补遗已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内江振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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