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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时间:2014-07-22 20:17:3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标业主/代理:  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4.07.22 截止时间: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CG2014229(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玉林市水利局以玉水农水〔2013〕14 号、〔2013〕13号、〔2013〕10 号、〔2013〕12号、〔2013〕15号、〔2013〕11号文及兴业县水利局以兴水〔2013〕12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3〕211号文下达了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投资计划3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 126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兴业县大平山镇、龙安镇、石南镇和城隍镇。
工程规模: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分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两大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主要为有机黄金桔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陂坝维修加固和泵站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小型渠道防渗配套建设等。
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建设监理服务,以及管材与设备进场检查验收;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49万元。
计划工期:共6个月,自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监理服务期:共6个月,自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灌区农田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注:招标人在填写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人数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比例1:1配置)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文件编制监督工作的通知》(桂水招标〔2014〕4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4 年8月1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带原件交验。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4年8月8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项目定于201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兴业县水利局
邮 编:537800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75-37620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4号
邮 编:537000
联系人:李晓云
电 话:0775-2669876
传 真:0775-2669987
E-mail:gxjtyf@126.com
网 址:htpp://www.gxjt.net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61060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关键字:农业工程,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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