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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监督所两轮电瓶巡查车写呢招标公告
时间:2014-11-25 17:05:3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江苏-苏州-吴江 招标业主/代理: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1.24 截止时间:  2014-11-27

    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监督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5,截止日期:2014-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两轮电瓶巡查车写呢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监督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货物-其他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两轮电瓶巡查车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4-WJ-X-0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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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监督所之委托,就其需要的两轮电瓶巡查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响应单位参加响应。

一、             项目说明:

(一)   采购清单:两轮电瓶巡查车,40辆

(二)   采购预算:180000元

(三)合格询价响应响应单位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非自行车型电动车,车身外壳坚硬耐用,车架电泳烤漆、锰钢、高聚碳ABS塑料,车架包修2年及以上,抗颠簸次数可达30万次及以上;

(2)电池:铅酸;容量:48V20An(包修1年及以上);

(3)电机:变频电机,鼓刹带锁,包修3年及以上;

(4)轮胎:专用胎; 前后轮胎宽度大于60毫米。

(5)减震:前后液压;

(6)刹车:前后鼓刹;    

(7)续行公里:60km及以上

(8)控制器:12管控制器;

(9)双遥控防盗报警;指针仪表;

(10)配知名品牌头盔、雨披等防护配件,且达到防护要求。

(11)其他:知名品牌,车辆的品牌型号在国家电动车生产目录内,所投产品在公安系统和江苏省经信委有备案。可1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等服务。统一外观(白色外形并按要求喷涂卫生监督标志,配警灯,工具箱),外观要求参见附件4。

(12)整车质保期不低于壹年( 即负责维修、保养等)。成交单位须承担上牌及办理保险的服务,上牌费、保险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车辆颜色、标志成交后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喷涂,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注:1、对于投标车辆的品牌型号、经信委备案号(如有)须如实正确提供,开标时将对所投产品是否在公安系统和江苏省经信委有备案进行现场查询,无法查实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

2、以上参数、要求须在投标产品详细技术、服务对照表(格式见附件二)中对应详细列出,为注明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1、满足上述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并适于使用。

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的相应要求。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各项技术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

4、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在供货前需提供吴江区各行政区域乡镇售后服务点,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接到采购单位维修申请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采购单位现场;

5、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为范围值的,响应文件中须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照抄采购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的,将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报价无效;

6、交货要求:

6.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19个交货点,18个行政区域);

6.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

7、验收

7.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7.2验收期限:供货验收完毕后7天内。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3)若响应单位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代理商证明文件复印件;

(4)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等);

(5)注明最快的交货使用日期

(6)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7)投标产品详细技术、服务对照表(格式见附件二);

(8)所投产品的彩图;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注: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响应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单位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响应单位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单位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单位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单位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响应单位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响应单位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响应单位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为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10:0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室门口屏幕项目所在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2、2014年11月28日上午10:0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3楼开标室确定成交响应单位。成交响应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安装、配件、专用工具、包装、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吊装、卸货、检测验收、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以及报价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由各个使用站点分别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乙方并向甲方提供下列A、B、C单据后15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0%,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40)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询价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金额,保证金必须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响应无效。

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询价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响应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响应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单位。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响应单位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响应单位。

3、如响应单位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响应单位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

十、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如响应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联系人: 王素青                       联系电话:0512-6316010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4日

关键字:其他,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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