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定西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梯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定西-陇西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YTZ-C2011017-1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梯田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TZ-C2011017-15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梯田建设工程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陇发改发[2014]4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梯田建设工程:项目区位于红岘堡子梁,涉及柳家坪、新庄、裴家湾3个村。项目区总面积71.94hm2,建设规模为66.67hm2,计划总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月5日。招标范围:新修梯田面积1000亩,田间道路主干道1条3公里,支道4条11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标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以上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一式叁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5 月21日~2015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招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 15 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建设大厦11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行 号:313829000411
账 号:101932000287070
联 系 人:成女士
联系电话:0932-8363276
注:①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小时前。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电汇或转账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缴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及具体标段。
(3)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2小时前,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陇西县福星镇福星村上街8号
联 系 人:胡军
联系电话:15095483882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
联 系 人:曲民德 许学海
联系电话:1809321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