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湖北招标网 > 湖北招标网 > 正文
湖北保康县城河西新区市政工程
2015-05-22 13:50: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 招标业主/代理:  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5.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保康县城河西新区市政工程,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保康县城河西新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康县城河西新区市政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 保康县城河西新区市政工程“河西大道、孙家湾道路及河西村道及连接线”施工图纸内设计的道路、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建设规模标段划分 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孙家湾大道(全长330米):施工图纸内设计的道路、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二标段:河西大道(全长2450米):施工图纸内设计的市政配套、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三标段:河西村道及连接线(河西村道全长1050.861米;连接线全长57.912米):施工图纸内设计的道路、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要求工期 一标段: 9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三标段: 90 日历天 施工地点 保康县城关镇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2015年第一季度或者2015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的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8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业绩,应提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或已完成的项目资料:(1)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9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012年5 月 22 日至2015年 5 月 21 日)(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查询函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情况,并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3.10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人员一致,并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五大员实行“押证上岗”;
3.11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1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14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于2015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a: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c: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到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申请人应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 9 时00分(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保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
联 系 人:章 先 生
联 系 电 话:18040606333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键字:工程,湖北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zgazx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4000-293-296 联系电话:XXX 传真:0371-55611201 QQ: 邮箱:zgazxxw@hotmail.com 豫ICP备14022578号-2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