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头屯河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联合楼建设项目
2015-05-23 13:32: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招标业主/代理:  新疆艺术学院/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5.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新疆艺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联合楼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新疆艺术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艺术学院头屯河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联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 新发改社会[2014]2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艺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艺术学院 ;
2.2. 工程建模: 12891.49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联合楼,总建筑面积12891.49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5年6月22日 至 2016年6月21日 总工期: 365 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5年6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所需图纸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新疆建设工程投标网(http:zb.xjjs.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艺术学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胡帆 联系电话:15999169876 传真:0991-435377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四楼 邮编:830002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991-4353779 传真:4353779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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