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延庆县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延庆县大榆树镇养老照料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延庆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延庆县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5年10月10日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县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大榆树镇养老照料中心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榆树镇养老照料中心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延庆县大榆树镇;
(3)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总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42万元;
(6)计划工期: 356日历日。
二、招标人:
(1)名称:延庆县大榆树镇人民政府;
(2)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城东南4公里处;
三、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
(3)联系人:岳春梅;
(4)联系电话:01088514055-603、18901359963;
(5)传真:68463981。
四、工程情况简介:
(1)施工图纸情况:已出齐;
(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c)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代表人(系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泰安小区甲1号201室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6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年10 月10 日起至 2015 年 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九、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 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