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上海 | 招标业主/代理: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6.03.1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3-1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协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财政局,招标编号:SHXM-00-20160309-4520,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协议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投标电梯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取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09-45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共58个包,每个包件的中标人最多不超过4家。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的上海市范围内任何地点。
5、交付日期: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最长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交货,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安装及验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3-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05,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06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06 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回执 (2)用于网上开标的电脑及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财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 地址: |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
邮编: | 200030 | 邮编: | 200082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黄惠 |
电话: | 021-54679568-20026 | 电话: | 021-35968036 |
传真: | 021-54906051 | 传真: | 021-35968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