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快速分析仪采购
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7.2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快速分析仪采购,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招标编号: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售价:5,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60530]-1007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的委托,为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快速分析仪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并通过媒体发出谈判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谈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项目编号:JLXD-2016-ZC-162
项目名称: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快速分析仪采购
采购人: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快速分析仪采购,采购数量:1台,用途:科研,采购预算:人民币47万元(详见技术要求)。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近三年在东北地区具有地质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证及缴费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5.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若邮寄需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
6.投标文件及谈判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3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12日13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谈判。
8. 谈判公告发布的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华大街80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5-32443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200-1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购买采购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关键字:其他,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