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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2016-10-09 02:20: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海东-乐都县 招标业主/代理:  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0.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乐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4]1035号文批准建设,且已纳入青海省财政厅PPP项目库,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化隆县境内。全线长约53.594公里,起点位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与G6京藏高速采用T型枢纽互通立交衔接,向南下穿兰新铁路二线后,沿岗子沟东侧走廊布线,跨越岗子沟后,沿盛家峡水库西侧通过,之后路线跨越瞿昙河,避让景区和镇区规划后,沿东沟经斜沟门村西侧、朵巴营东侧、角营村东侧,跨越东沟,沿山坡布设经占龙沟北侧后跨越斜沟,在东侧山坡布设,经斜下村,在斜上村处设置一处螺旋曲线,沿东侧山坡布设一段后,再次跨越斜沟,依次设置香草隧道、药草台隧道、乐化隧道穿越香草湾顶、尖梁咀及马阴山进入化隆县境内。路线利用地形展线,依次通过九道沟、庙尔沟村,在K48设置高架桥跨越下地滩村及现状乐化公路后,路线沿东侧山体布设,终点预留与规划的循隆高速、牙同高速公路衔接互通,并设置临时连接线与S307S202平交。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分为24.5m,设计载荷公路-Ⅰ级。全线路基土石方11242.456千立方米;防护工程140.012千立方米;共设置隧道9415/3座,特大桥8458/6座,大桥6529/21座,中小桥4907座,涵洞118道,互通立交2处,主线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区及养护工区1处,自救车道5处,化隆段接线(二级公路)2.923km。其中K0+000~K15+000段路基工程标及K0+000~K30+300段路基工程预制标已由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施工承包人均已确定,且已动工建设。

本项目全线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69.98亿元。

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开工,2020年建成通车,建设工期48个月。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社会资本。已进行招标的三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全线技术服务标、全线保险标、全线勘察设计标、一个电力专线标均含入本次社会资本合作范围内。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政府特殊股份”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牵头与政府出资人代表(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交通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政府出资人代表是项目公司的特殊管理股东,特殊管理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管理,不参与正常收益分成,并按照约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承担项目公司相应的风险。特殊管理股东具有特别投票权,并具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2.2.3政府出资人代表(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政府出资部分(国家对本项目的部分车购税补助资金,约15.22亿元)以政府特殊股份方式注入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提供不少于16亿元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政府方或政府授权及委托的机构不承担融资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投标人财务状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5年末总资产合计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5年末净资产合计25亿元人民币以上。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5%。

3.1.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6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项目概算-(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资本金+政府出资)。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融资能力不得低于力合提协议书中约定的承担比例。

3.1.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公司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1.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同时具备:

15年内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业绩;

25年内独立成功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小于2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不扣除桥梁、隧道长度)工程的施工任务(累计合同不超过2个);

3、近5年内独立成功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小于5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任务(累计合同不超过2个);

4、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座总长1000m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施工任务;

5、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座单洞长3000m以上的新建公路(或市政或铁路)特长隧道的施工任务。


注:总承包单位的全资子公司具备的资质及业绩可视为该总承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但业绩要求中每一类业绩仅认定一家公司的相应业绩(总承包单位或其某一家全资子公司);如投标人的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多项指标,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3.1.6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主要投资方(若联合体构成为2家,则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社会资本方投资总额60%以上;若联合体构成为3家,则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社会资本方投资总额50%以上),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1.7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1.8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0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2016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持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施工安全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保证复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证件及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118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4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qhweb/、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编:810008

联 系 人:翟百顺

    话:0971-6187241

    真:0971-610855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

    编:430033

联 系 人:马洪坤

    话:189972690100971-6308711027-83600666-2530

    真:027-836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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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路,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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