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图木舒克第三师41团2015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东湖小区C区配套基础设施工...,所属区域:新疆-图木舒克,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三师41团2015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东湖小区C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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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41团2015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东湖小区C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已由师财发【2016】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一团草湖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供水管网2315米,排水管网2950米,供热管网2×2479米,小区道路3166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对以上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 2.3 招标内容:对以上建设规模进行施工图设计。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注:由于一体化平台试用阶段,投标单位需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报名缺一不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 10时至 13时,下午 16时至 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北京时间17时00分,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第三师四十一团草湖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赵小飞 电 话:0998-2879676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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