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1,截止日期:2016-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疾病检验楼,门诊部废水处理工程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水处理,招标代理: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编号:晋众恒政采[2016]01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疾病检验楼,门诊部废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6]013号
二、项目名称:疾病检验楼,门诊部废水处理工程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个包:
序号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疾病检验楼,门诊部废水处理工程 |
1 |
项 |
疾病检验楼,门诊部废水处理达到排 放标准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实施地点:“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4、项目总额:3900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及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上年度审计报告、近期纳税凭证、近期社保凭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六、谈判文件发售:
报价人须持本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公休日除外)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并州北路金港大厦C座东厅601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整。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太原市并州北路金港大厦C座东厅601室。采购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小南关街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553120
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金港大厦C座东厅6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1-3195088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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