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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芳烃部2#芳烃高压加氢装置航煤等物料增设在线分析仪项目在线硫化氢分析仪招标公告
2016-11-14 01:10: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金山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1.13 截止时间: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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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14,截止日期:2016-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芳烃部2#芳烃高压加氢装置航煤等物料增设在线分析仪项目在线硫化氢分析仪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161130-3809-798-Y-B1,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12会议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芳烃部2#芳烃高压加氢装置航煤等物料增设在线分析仪项目 SPAB160039000104IN所需在线硫化氢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30-3809-798-Y-B1

2.项目内容:芳烃部2#芳烃高压加氢装置航煤等物料增设在线分析仪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
2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
3 分析小屋\3000×2500×2700 304 防爆型 空调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3月15日,上海石化环江路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1.投标供应商应取得生产厂商签发区域的授权证书(生产商直接参与投标除外)。 2.投标人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或等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都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4. 供货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原厂授权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 投标文件必须说明供货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境内的技术服务和维护的资格和能力。必须保证分析仪易耗品的提供,并回收处理作废的纸带。 5. 供货商必须提供在同类装置中近5年国内外成品油H2S含量检测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分析仪的使用数量、及工况说明,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有效证明文件。 6. 分析仪及预处理装置必须是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工业发达国家的主流知名品牌。并提供原产地商会证明。 7.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及配套设施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分析仪规格书》和《分析小屋规格书》)技术要求。根据装置危险区域的划分,本项目属爆炸危险区域2区。爆炸危险环境内所选用的所有电子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class1,Div1,、部件和接线盒的组别温度不低于IIC T4,采用隔爆型仪表(详见仪表规格书要求),分析仪本体必须为隔爆型,需提供相应防爆证。 8. 分析仪必须有超量程自动切换功能;分析仪预处理及气提系统必须是分析仪器制造商原厂设计制造、同时进口。技术标书中必须说明液体H2S解析原理和过程,以及解析能力(%),提供液体H2S-气体H2S浓度的准确换算方法,预处理系统的管路材质必须选用进行过硫钝化处理的材料;分析仪必须具备原装双传感器同时测量塔顶及塔底样品的能力,从采样到检测回路,包括检测器、光源等部件均为独立2路,并提供产品样本;预处理系统样品流量、氮气流量、压力检测必须选用高精度、高可靠性测量仪表。

6.2 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13日19时至2016年11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12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12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2月08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阮粉莲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技术、商务)共四个包分别密封。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后放入对应包中,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同一招标项目由同一招标机构(宁波招标分部)二次招标时,第一次招标由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终止招标等原因未开标的,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以不再重复购买,但需在标书售卖期内发送邮件至wzwsy@sinopec.com确认第二次是否购买标书并在系统中反馈参与投标。函件中需要潜在投标人写明第一次招标的招标编号、第二次招标的招标编号,附上第一次购买标书的电汇底单,盖上公司的公章。否则视为不参与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款。 9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 (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 。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话:0574-27667759

电子邮箱:wzws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阮粉莲

电话:13818835290

电子邮箱:

关键字:能源化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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