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凉山-西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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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凉山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7年钒制品用石灰石块第二次招标,所属区域:四川-凉山-西昌,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采购业主: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AB20161220356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7年钒制品用石灰石块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 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7年钒制品用石灰石块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12203565 2、项目名称: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7年钒制品用石灰石块第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钒制品用石灰石块招标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7/1/1至2017/12/31 3.2.6、交货地:西昌 3.2.7、付款方式描述: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供应商注册准入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行许可证、开户银行核准通知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证书; 6.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鉴(鲜章); 7.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提供,不提供视为未获认证); 8.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附其法人单位的有关资料; 9.属特殊行业、国家规定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须附有效期内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10.代理型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书; 11.提供诚信廉洁经营承诺书、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澄清书、第三方使用业绩证明、第三方交易证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备注: 1、以上资料须上传至招标系统中,以备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审查; 2、需要提供矿山产权证,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没有矿山的新增投标人需有与矿山的签订的协议。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12-21 00:00:00至2016-12-27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标书费300元。 6.4本项目保证金20000元。 6.5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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