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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公务用车临聘司勤人员定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30 17:15: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宁乡县 招标业主/代理:  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2.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宁乡县公务用车临聘司勤人员定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宁乡县,所属行业分类:劳务,招标代理: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乡县公务用车临聘司勤人员定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宁乡县公务用车临聘司勤人员定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宁乡县公务用车临聘司勤人员定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定点采购,按实结算(服务期暂定三年)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612270072

委托代理编号:20160769

    3、定点单位数量:3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取得长沙市人社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参与投标的公司报名时应承诺其管理费按中标单位中最低报价为准。

   (2)以上资料须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2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月6日17:00,前来宁乡县二环路世纪花园3栋1单元701领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登录《宁乡县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每份招标文件400元,售后不退。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7119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71199:30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账  号:4300 1530 0610 5252 4007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6年12月30日9:00时至2017年1月6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乡县行政中心东裙楼一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898068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世纪花园三栋一单元7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08496735/073187878386

 

附件下载

1、招标文件定稿.doc
关键字:劳务,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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