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汾西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汾西县矿山生态环境详细调查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汾西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汾西县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LFTLZH【2016】-29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汾西县矿山生态环境详细调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6】-290
二、项目名称:汾西县矿山生态环境详细调查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服务地点:山西省汾西县。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7、具有省、市环保生态主管部门的相关备案资质;
8、本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9、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彩色影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地址:滨河路北延路约500米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2017年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357-5122284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721670778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