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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12-31 02:30: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海南-共和县 招标业主/代理: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加入时间:  2016.12.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南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南-共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采购业主: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16-YL-150,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

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YL-1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能源备字【2016005号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为2.43亿元。招标人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所有电气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并网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二次安防及主机加固、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送出线路(送至3#110变电所),2个独立开关站、2个独立送出系统及临建设施等。

2.3建设规模: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4建设地点: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

2.5计划工期:20170630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还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四年承建过类似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资信等级良好。应提供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及人员可分别具有以上资质和业绩;
      3.5.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责任;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12 31 日至 2017 2017年 1 5日,每日上午 09 00分至 11 30分,下午 13时时00分至 16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7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01 24 日上午900分,地点为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
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贵南路9   

    编: 810001   

联 系 人: 陆平 

    话: 0971-6182093   1351974421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7

    编:

联 系 人: 巩先生

    话: 0971-6161270

    真: 0971-6161402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号:82010000000018980

                             2016年12月30

 


关键字:其他,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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